隨縁居

 

這是一位大陸評論家, 根據歴史資料整理出的幾篇論文. 勇氣與見識令我敬佩.

《釣魚島撞船事件》

自釣魚島撞船事件以來,最近網上又掀起了一股論證該島“自古以來就是中國神聖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的風潮。這釣魚島可能古代的時候還確實是中國的一部分,但是到43年之後還是不是可就不好說了。如果你看過台灣熱血保釣男馬英九在“釣魚台列嶼問題學術研討會”上的發言《釣魚台問題簡析》,就會發現裡面有一段看似輕描淡寫、實則異常蛋疼的文字:

 

“二次大戰後,羅斯福跟史達林想把琉球交給中國,但是中國覺得琉球當年是日本佔領的,所以希望琉球獨立。結果是先由美軍先託管,以後再說。美軍託管琉球時發布的第一號命令,就是劃出託管區,而公佈的託管區經緯度地圖包含釣魚台列嶼,但是當時中華民國政府卻沒有反應。為何會如此?有人立委質詢過後來的外交部政務次長沈劍虹先生,他說是為了區域的安全,所以沒有表示意見。”

 

不僅是馬英九,在另一篇關於“釣魚台列嶼問題學術研討會”的報導《爭釣魚台,國際法不利台灣》中,幾位學者都提到問題的關鍵就在於蔣介石在二戰時期主動放棄了琉球群島的主權,並且在未來的二十多年裡從來沒有提出過任何異議。大陸這邊同樣有多篇文章提到,在1943年開羅會議期間,蔣介石曾攜王寵惠與羅斯福單獨談話,席間羅斯福詢問蔣介石是否想要索回琉球主權,蔣介石卻回答:“我覺得此群島應由中美兩國占領,然後國際託管給中美共同管理為好。”兩天后羅斯福再次確認了蔣介石對琉球的看法,在得到相同的答復後認定中方已經放棄了琉球主權。

 

大陸的網絡上所流傳的文章大多沒有引用來源(只有一篇引用了張其昀的《開羅會議紀實》),但此說並非毫無根據。美國國務院出版的《Foreign Relations of the United State: The Conferences at Cairo and Tehran, 1943》(此書有免費PDF版:http://digicoll.library.wisc.edu/cgi-bin/FRUS/FRUS-idx ?id=FRUS.FRUS1943CairoTehran)第324頁“Chinese Summury Record”里便有如下記載:

“The President then refered to the question of the Ryukyu Islands and enquired more than once whether China would want the Ryukyus. The Generalissimo replied that China would be agreeable to joint occupation of the Ryukyus by China and the United State and, eventually, joint administration by the two countries under the trusteeship of an 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

 

蔣介石參加開羅會議的主要目的之一便是收復澎湖列島等失地,為何對別人雙手奉上的琉球群島反而一而再再而三的推三阻四?

 

有人說這是因為蔣介石懼怕日本人,有人說美國人開的是空頭支票,老蔣自己則向美方表示,不希望美國認為中國有在戰後擴張領土的野心。這些觀點從邏輯上來講都有些說不通,個人認為複旦大學歷史系教授吳景平在接受《南方周末》採訪時(http://www.infzm.com/content/6798)所給出的解釋最為靠譜:

“根據1943年5月宋和羅斯福總統的談話記錄,宋子文正式提出過,反法西斯戰爭結束以後,中國要收回東北及台灣、琉球,羅斯福表示贊成。但是在同年的開羅會議期間,蔣向英美方面談到琉球主權問題時,表示中國祇要求參加戰後和美國一起對琉球的管理,屬於國際託管,不要求收回。為什麼會出現上述差別呢?我認為重要因素之一,是蔣宋關係在開羅會議前的史迪威事件中破裂了,蔣震怒之下,拒不見宋,不再讓宋處理外交公務,宋無法出席開羅會議。如此重要的國際會議,外交部長卻不能出席,豈非咄咄怪事?後來去的那些幕僚,可能根本就不知道宋和羅斯福有過那樣的談話。”

 

根據吳景平的理論,可以想像出這麼一副場景:蔣介石對於自己在開羅會議上要爭回哪些領土,本來都是照本宣科,這時美方突然拋出一個計劃外的琉球群島,老蔣頓時手足無措。為了防止在羅斯福面前露怯,還得硬著頭皮回答,於是乎什麼“共同託管”、“沒有擴張野心”之類的奇談怪論都冒出來了——估計連羅斯福都覺得蛋疼了,所以才會反复詢問。據說事後蔣介石琢磨著這事兒哪裡不對勁,跑去諮詢王寵惠,王寵惠說琉球群島很重要,應該收回。蔣介石責問說你丫怎麼當時不提醒我,王寵惠回答:“我作為委員長的部下,自然要與委員長保持一致。”蔣介石口吐鮮血,叮囑王寵惠低調處理,大家假裝從來沒有發生過這件事。這就不難理解後來美國劃託管區的時候民國政府為何視而不見了。

 

不管是重大行政失誤也好還是怎麼回事也好,蔣介石放棄琉球群島的事實可說是確鑿無誤。不僅是老蔣了,某台灣網友的考據文《為什麼釣魚台是日本的》(http://tw.myblog.yahoo.com/jw!ARR7CzOBSEbGZjQIIAbtkQ--/article?mid=1582&prev=-2&next=-2&page= 1&sc=1#yartcmt)內引用了兩岸大量的資料,充分說明了在蔣介石放棄琉球之後的二十多年時間裡,無論是大陸還是台灣都根本沒有將釣魚島視為自己的領土。例如1960年台灣內政部發行的地圖里便沒有包含釣魚島,1958年北京地圖出版社出版的日本地圖和1965年台灣國防部與地理學研究所合編的地圖里幹脆直接將釣魚島標作日本領土。 《日人民報》也在1953年發表文章,一上來就稱琉球群島“包括尖閣諸島”,最後又說琉球“是和日本人民爭取獨立、民主與和平的鬥爭分不開”的——這就是為什麼我們“神聖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會落到一個二戰戰敗且軍事力量受限的國家手中,它不是被人用武力搶走的,而是被我們自己像垃圾一樣隨手丟棄了。這釣魚島可能以前還算是中國的,但如今它毫無疑問屬於日本,而且可以想見,只要日本人的大腦不像中國人一樣抽風,以後它也仍然將是日本的一部分。人家一不偷二不搶的,誰叫你政府無能,只能自認倒霉。

 

兩岸本來一直沒把釣魚島當回事,一直到1968年,情況有變,在釣魚島突然發現了海量石油。於是乎兩岸在同一時間完成了“地圖開疆”的壯舉,釣魚島也在一夜之間突然就他娘的“神聖”起來了。這就好像你窮困潦倒的時候人們都對你敬而遠之,有一天你突然飛黃騰達,於是人們又一個個恬不知恥的過來跟你稱兄道弟追憶過去了,兩岸政府所扮演的就是這麼個勢利小人的角色。由此你也可以看出,政府成天宣傳什麼“領土問題訣不動搖、訣不妥協”,無非是騙騙老百姓,其實領土早就已經被他們明碼標價了,哪天賣掉了當然也無所謂。周恩來當年就有言:“我們不要在這里為它(釣魚島)爭論了。畢竟,在地圖上,它們是你幾乎找不到的幾個小點。它們之成為問題,只不過是因為它們周圍發現石油而已。”一個政府對待國土的態度都那麼功利,對待國民的態度自然可想而知。

 

想想這日本人也是倒了八輩子窮黴,他們把我們不要的東西視為珍寶,結果態度決定一切,白撿了一個​​大便宜,誰知半道突然殺出兩個死皮賴臉的流氓。有人說我國“擱置爭議、共同開發”的政策是軟蛋外交,其實等你搞清了事情的來龍去脈再回頭一想,原來共同開發的提法簡直就是缺德冒藍煙,就好像日本人說:北京到底屬於日本還是屬於中國,目前尚有爭議,但我們不妨擱置爭議,共同開發。無怪乎日本不願意就釣魚島問題展開談判,這個問題對他們來說根本就沒什麼好談的,你敢派船過來,我就敢抓你船長,愛咋咋地。

 

我知道肯定會有人振振有詞的說:國際政治本來就是這樣,沒有道德,只有利益!在一個能往嬰兒奶粉裡摻三聚氰胺的國家,我對此並不感到驚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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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釣魚島還是屬於日本》

前段時間寫了一篇關於釣魚島的文章,大意是國民政府在二戰時期就已經放棄了釣魚島的主權,而共產黨在長達二十多年的時間裡也沒有對此提出過任何異議,甚至於53年在人民日報上公開承認釣魚島是日本領土,直到60年代末70年代初釣魚島發現大量石油後才聲稱釣魚島是“中國自古以來神聖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寫到這裡我就收筆了,因為我個人認為這種行為無賴至極,已經沒必要再多說什麼了。但不知道是我的道德觀比較特殊還是怎麼著,有些讀者似乎跟我沒有共鳴,而是反复跟我強調“就算中國曾經放棄了釣魚島的主權或者根本就不重視這個島,但我們依然可以鑽國際法的空子,用這樣或那樣的理由再把這個島再要回來”,這讓我感覺自己完全是在雞同鴨講。

 

這種情況以前我也曾經遇到過。有一回我在某論壇提及南京大屠殺遇難人數統計中崇善堂埋屍記錄造假的問題,當時一群愛國人士上來拍磚,其思路是這樣的:崇善堂的記錄是偽造的也無所謂,我們可以用別的方法證明南京大屠殺確實死了三十萬。這些人有意思的地方在於,當我告訴他們中國曾在一場嚴肅的國際審判中公然造假,而且他們也不得不接受我的觀點的時候,這些人​​並沒有對造假這個行為本身表現出哪怕最輕微的譴責或憤怒,也沒有去重新審視自己建立在謊言之上的舊觀念,而是忙不迭的試圖用其它方法來維護它,甚至不遺餘力的譴責我這個揭穿謊言的人“不愛國”。由此你可以看出這些人的價值觀:造假對他們來說是件根本不值得一提的事情,只要結果符合他們的利益就行——我大概能想像得到他們在日常生活中都是怎樣的貨色。事實上,所謂“符合利益”也只是他們自以為的而已,我本人實在看不出在遇難人數問題上造假對中國有什麼好處,大屠殺不管是死了五萬十萬二十萬三十萬,多報點人數並不會讓這樁罪行變得更加可恥,其唯一的作用就是讓世人懷疑剩下的人數是不是也有問題,現實中唯一因此受益的似乎只有認為大屠殺純屬虛構的極端右翼分子。另外,我還相信這些愛國人士平時可能從來就沒有去思考過“三十萬”遇難者到底是怎麼統計出來的。直到某一天有人站出來質疑這個“權威數字”,他們便突然間變得怒不可遏,指望靠一點臨時功課來維護一個僅僅因為從小被反复灌輸就變得不容置疑的“真理”,我實在想像不出世界上還會有比這更愚蠢的人了。

 

所以說,有時候別人聽不明白你在說什麼,很可能是因為你眼裡的某些無恥行為,在別人看來只不過是家常便飯而已。一些人在釣魚島一文後的回應,給我的感覺就好像他在街邊買了一張兩元錢的彩票送給別人當生日禮物,後來發現中了五百萬,於是他不僅跑到法庭上堅稱那張彩票依然屬於他,還滿心歡喜的以為法官們會被他的舌燦蓮花忽悠得連基本是非黑白都分不清楚,這不僅是貶低自己的人格,而且還嚴重侮辱了世人的智商。當然,從《北大學生答日本記者問》之類的文章來看,有些人一貫喜歡在自己意淫的世界裡把別人都想像成智力不到60的蠢貨,以便迎合他們自身的水準。

 

一些人認為蔣介石政府把釣魚島交給美國政府“託管”,並不等於“放棄”了主權,只不過是“小弟”把領土交給“大哥”暫時“保管”而已。這聽起來就很莫名其妙,中國的土地閒著沒事交給美國人“保管”幹嘛?事實上聯合國憲章第十二章《國際託管制度》​​第七十八條就規定:“凡領土已成為聯合國之會員國者,不適用託管制度。”要是共產黨的那群土鱉不知道這一條倒還說得過去,畢竟毛主席曾公開表示過民法刑法憲法那套全部都是shit,無論從哪個方位觀測,這票子所謂的開國領袖身上都透出一股山寨手機的氣息。而民國作為聯合國的創立國之一,沒理由搞不清提出國際託管就等同於放棄該地的主權,其行為的意義是非常明確的,沒有任何法律空子可鑽。當然,普通人沒有必要去了解聯合國憲章的條條框框(事實上,我之前甚至都不知道原來地球上還有這麼個託管制度)。我覺得可笑的是,假如你搞不清託管和放棄主權之間是什麼關係,那完全可以使用疑問句,畢竟這個論點是我提出的,我當然有義務去論證它。有些人卻言之鑿鑿的告訴我兩者之間沒有任何联系,只不過是中國“把自己的領土交給美國代為保管而已”,句尾還要加幾個感嘆號,其語氣之確定讓人不得不相信丫就是傳說中的國際法專家。我實在搞不清這種信口開河的自信到底是怎麼培養出來的。

 

在蔣介石提出託管以前,美國認為整個琉球群島(就像人民日報所說的——包括釣魚島在內)是由日本控制的中國領土,理應還給中國;既然中國方面否認釣魚島是中國的,那別人自然只能認為釣魚島並不是日本用武力強行奪走的,而是本就屬於日本,《​​開羅宣言》裡的“日本從中國竊取的一切領土”自然也不包括釣魚島。因此哪怕中國後來參與了“國際共同託管”,最好的結果也只不過是讓整個琉球獨立而已,不可能再把釣魚島變成本國領土。

 

蔣介石在1951年再次強調,琉球在歷史上的地位“與朝鮮相等”,是個“獨立王國”,總之不是中國領土。如前所述,人民日報也表示釣魚島是日本的一部分。有人從這中間又嗅到了“法律的空子”的味道,覺得蔣介石的講話也好人民日報的文章也好,國防部製作的地圖也好,不是法律條約,在國際法庭上不具備效力。其實在實際案例中,國際法的應用並沒有某些人幻想的那麼呆板。例如1994年利比亞訴乍得一案,國際法院最終將奧祖地帶判給乍得,原因之一是利比亞對乍得的抗議長期表示沉默,“默許”了乍得對該地“聲稱擁有”的主權。因此哪怕忽略掉蔣介石的講話和人民日報為中共黨報這兩個問題(套一句蘇聯人的話:真理報在那個年代從不失誤),光是從1946年安理會發布21號決議到70年代美國移交釣魚島這20多年間的沉默以及發現石油之後的高調登場就足以讓國際法庭看清兩岸政府在打什麼小算盤了。還是那句話:你不能一邊想討回一張早就送人的彩票,一邊還指望法庭會蠢到來助你一臂之力,我們現在說的是國際法院,不是南京市鼓樓區傻逼常理法院。

 

另一個更有參考價值的案例是新加坡和馬來西亞的白礁島之爭。單單考慮歷史因素的話,白礁島無疑是馬來西亞柔佛王國“自古以來神聖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1844年後新加坡在該島修建燈塔,此後該島基本處於新加坡的實際控制之下,並且馬來西亞長期無異議。直到1979年,馬來西亞在地圖中把白礁島標為本國領土,引起雙方的爭議。國際法院最終將白礁島判給新加坡,除了因為馬來西亞長期以來的“默許”行為以外,更關鍵的是1953年新加坡當局曾致信馬來西亞當局詢問該島是否屬於馬來西亞,而馬來西亞柔佛州代秘書則回信說“柔佛政府沒有主張過對白礁島的所有權”,因此國際法院認為,1844年以前該島確實屬於柔佛王國,但此後主權已經因馬來西亞一方的放棄而發生轉移。

 

對岸的馬英九等保釣派用了個比較委婉的說法叫“爭釣魚台國際法不利於台灣”,以我看來殘酷的現實是中方的勝算基本為零。事實上,釣魚島問題本來也不會走法律途徑解決,因為國際仲裁只有在衝突雙方都同意的時候才能進行,還要日本人願意跟你玩才行。拜大陸弱智的掩耳盜鈴式外交政策所賜,台灣政府也沒有申請國際仲裁的主體資格,大陸政府本身更不會靠國際法去解決問題,一來沒有勝算,二來咱也從來就沒有玩法律的能力,三來就像老毛說的,法律什麼的對我們來說一直就是shit,永遠是獨裁政府最痛恨的東西之一。在我看來,唯一的解決之道就是武力侵略釣魚島(基於中國早就放棄了該島主權的事實,“侵略”一詞用在這裡是非常合適的),兩岸政府當然更沒有這個膽量。如果說過去那些四處建立殖民地的列強都是強姦犯,那麼兩岸現在的行為就有點像口頭性騷擾,不停的叫囂著我要強姦你我要強姦你,但就是不敢解褲帶。當然,後者的行為不如前者可恥,社會危害也要小得多;但是從某種角度來看,似乎又更加猥瑣一點。

 

整場關於釣魚島的爭論裡最搞笑的地方,是有些人不斷的稱呼我為“賣國賊”,我也不知道我何德何能,敲幾個字出來居然就能把釣魚島賣掉了。一個顯而易見的現實是,釣魚島之所以落入日本人之手,最大的原因是國共兩黨以前根本沒有把它視為本國領土。有些人連到底誰在賣國都搞不清楚,跟這種人講話真他媽的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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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講道理也可以》

花了兩篇文章的功夫之後,我很欣喜的看到絕大多數愛國青年們終於不得不承認在釣魚島的國際法歸屬這一問題上,中國確實是沒什麼空子可鑽了(雖然我覺得對聰明人來說,只要一篇就已經足夠了)。這回愛國青年轉換了策略:媽呀,博主你也太迂腐了,國際政治就是強權,誰他媽講道理!你看美國打伊拉克時遵守國際法了嗎?列強當年瓜分我中國時遵守國際法了嗎?還有那誰誰誰,誰誰誰……可能這些人前一天還在大聲譴責日本無視國際法的野蠻行徑,但等他們發現原來釣魚島背後還隱藏了那麼多故事、中國根本佔不著理之後,便又轉而宣稱“國際法算個屁”了。這生存適應能力實在太令我欽佩了。

 

我覺得,這些人的天才理論不僅適用於國際社會,也同樣適用於中國社會,因為我完全看不出法律在我國的處境能比在國際社會裡好上多少。君不知中國自古就有一句話叫:床前明月光,我爸是李剛。在這個官員們前一天才被繩之於法後一天就能低調復出、《人民日報》天天都在教育我們政府的種種違憲行為是多麼天經地義的神奇國家,特權階級肆意踐踏法律卻又不受懲處的例子我想寫多少就能寫出多少。按照某些人的邏輯,既然中國政府自己都經常帶頭犯法,那我們還有什麼必要裝得像個文明人一樣,乾脆以後大家都隨心所欲的上街坑蒙拐騙搶劫強姦殺人放火算了,完事後咱還能義正詞嚴理直氣壯的告訴那些弱小的受害者:反正中國就是個強權當道的叢林社會,和尚摸得,難道俺們就摸不得了?

 

在中國,認為“法律只不過是強者用來欺凌弱者的工具”的人一直不在少數。我覺得這幫人的自我感覺也太良好了,強者真想欺負弱者,只需用拳頭就足夠了,誰還閒得蛋疼跟你講什麼法律,那充其量也只不過是讓他們的行為顯得冠冕堂皇一點的包裝紙而已,就像中國即使沒有“嫖宿幼女罪”,某些色情狂也照樣可以逃脫制裁。恰恰相反,越是沒有力量的人反而才越需要靠法律或道德之類的東西來約束強者,從而保護自己。我甚至可以負責任的說一句,當年欺負中國的列強們雖然也算不上什麼文明人,但假如人家真的一點道理都不講,學習元滅宋,清滅明,或是日軍侵華那樣,到今天“中國”這兩個字可能都已經變成歷史名詞了。畢竟中國當時不僅非常弱小,而且還極度欠揍。我小時候就一直疑惑,為什麼會有八個國家聯合起來打我們,要知道當年眾列強們都是桌上談笑桌下踢腳的主,何況有些列強單槍匹馬就可以把中國打得滿地找牙,何必找那麼多人來分贓?後來才整明白,原來是某些人沒實力還硬要裝逼,明明是弱者卻還整天擺出副不講理的流氓樣。俗話說失道寡助,這種國家即使遭遇了什麼不公正的待遇,在外人手上也掙不到什麼同情分,今天那些被美國整得死去活來的基本上都是這麼一類貨色。這些國家的政府在另一個領域倒是頗有建樹,那就是它們總是擅長於把自己的國民也整得死去活來。

 

誠然,到目前為止,國際法依然有很多漏洞,而且嚴重缺乏約束力,尤其是無法保護某些流氓國家國民的人權。但這世界上本來也沒有什麼東西是完美的,總有一個逐漸發展的過程。今天的國際秩序哪怕是跟二戰前相比也不知道好到哪裡去了,套用一下江core的理論,這種趨勢才“代表了人類文明前進的方向”。那些弱小的國家之所以能生存下來,正是拜文明發展之所賜;而他們之所以受欺凌,恰恰是一些國家不講理的結果。在別人正為一個更好的世界奮鬥的同時,有些混蛋卻告訴我,得了吧,國際法什麼都是虛的,我們就是要不講道理,要退回幾百上千年前那種國與國之間相互嗜血殘殺的野蠻社會。有的時候,我真的打心眼裡鄙視中國人。不是因為這個國家貧窮,也不是因為它的科技、軍事或是政治制度不如別人,而是因為某些國人的大腦開化程度,遠遠落後發達國家國民幾千年的水準。

 

當然,咱們也可以把和諧世界的美好理想先擺到一邊,姑且回歸一下現實主義:這年頭只要你別整天隨地亂丟原子彈,偶爾小小的踐踏一下國際法也不會懷孕。可笑的是,有些人嘴裡叫囂著要搞強權外交,我卻實在看不出中國在釣魚島問題上到底強權在哪裡。咱的漁政船在日本軍艦的映襯下,寒酸得簡直令人心生同情,離釣魚島還有幾十海裡就灰溜溜的打道回府。看到這些丟人現眼的小動作,就連那些G點外露的糞青這回都高潮不起來了。所以我很想問問,咱現在既不肯講道理,又不敢拼暴力,很顯然也沒什麼智力,到底打算怎樣爭回一個法律上根本不屬於中國的小島。難道就靠當眾意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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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古以來”與“神聖不可分割”》

我個人把釣魚島的故事分為三個段落:第一天我們買了張彩票,第二天我們把它送人了(或者更準確的說,宣布這張彩票並不是我們的),第三天彩票中獎了,於是糾紛開始了。咱們中國人民也不知道是有意的還是無意的,一般只討論第一天的故事,其實第二天的問題講清楚了,第一天是怎麼回事也就沒必要多談了。不過我這個人還有個變態的惡趣味,就是別人越不死心,我越喜歡一步步的把他逼得精神崩潰。所以咱不妨再深究一下第一天究竟發生了什麼,結果很可能會發現,所謂“釣魚島自古以來就屬於中國”,都是個非常可疑的結論。

 

日方有一主張為釣魚島其實一直是“無主地”,是由日本先在此地進行了有效統治,而中方則反擊說我們的某某古籍在14XX年就已經有關於釣魚島的記載,比你們日本人早了快500年云云。但是早在1925年美國與荷蘭之間的帕爾馬斯島一案中國際法庭就已經表示,先發現不代表主權就一定是你的,必須實施有效的統治才行,哪怕是插個國旗也好(帕爾馬斯群島是西班牙早在16世紀就已經發現的,後由荷蘭實際統治,此後西班牙通過巴黎和約將菲律賓及沿海島嶼割讓給美國,美國認為其中應包括帕爾馬斯島,但國際法庭認定這次割讓無效,該島仍然屬於荷蘭)。很不幸,清王朝時期可能是受“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濱皆是糞青”的傳統思維影響,以為自己眼睛能看到的就算是咱的領土了,除了時有漁民路過打打醬油以外,基本就沒有什麼在釣魚島上直接展示自己主權的行為了。

 

中方於是又拿出明朝的《籌海圖編》、清朝的《大清一統輿圖》等地圖,證明至少我們在地圖上標註過釣魚島。但是地圖這玩意不可能說是你把非洲畫進去於是非洲也歸你了,把火星畫進去火星也歸你了。在實際案例中,地圖作為證據的效力隨地圖本身的性質不同而有質的差別。那些隨條約粘附的地圖(經雙方共同認可的用來標示邊界劃分的地圖)可以凌駕於條約本身的文字描述之上,軍事地圖往往也可以從側面證明一國對某地的實際控制力。在其它場合,地圖作為證據的說服力往往非常有限。例如帕爾馬斯島一案中,法院指出地圖作為證據的最基本要求是地理上的精確性(geographical accuracy),此案中美國從世界各地搜羅了超過一千張地圖,其中僅有三張是支持荷蘭的,結果法院還是把帕爾馬斯島判給了荷蘭。明代的《籌海圖編》先不論其意義極為模糊,其地理精確性我建議各位自行考察,大概跟我小學時經實地勘測後畫出來的最短上學路線圖差不多。在危地馬拉與洪都拉斯的邊界糾紛中,法院指出當地圖指向一個沒有受到實際控制的地區時(no administrative control is exercised)其意義不大(slight significance),主法官更直接聲稱這玩意蛋用沒有(no or little value)。在加拿大與紐芬蘭的領土糾紛中,加拿大的地圖開疆流最終也敗於紐芬蘭的實際控制流。在英法海峽群島案中,法院指出對爭議地區遠古權利(ancient title)的考證(此處不單指地圖,也包括古文獻等)並不重要(unimportant),關鍵仍在於誰能在近期更有效的對其進行統治(關於地圖的效力,可參考《Maps as Evidence in International Boundary Disputes: A Reappraisal》,《The American 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Law》Vol. 57, No. 4 (Oct., 1963), pp. 781 -803)。

 

反觀日本政府則在十九世紀末花大量的精力研究過釣魚島,發現此島並沒有清政府管轄的痕跡。但是日方注意到該島已由中國命名,且接近清朝勢力範圍,所以雖然沒有證據表明這是清朝領土,日本仍然擔心“萬一有何不測,則難以收拾”。到1895年,一場甲午海戰把日本人的翅膀打硬了,於是立即將釣魚島劃入沖繩縣管轄範圍,建立界標,次年又將此島租給古賀辰四郎搞個體經營,到1909年時島上已有移民近250人。日本方面的問題在於,他們雖然進行了實際統治,但直到1952年的《日本外交文書》第23卷才對外公開宣告過釣魚島已被劃入沖繩縣,行事隱秘,頗為猥瑣,對時效佔有的主張有一定影響(所謂“時效”即哪怕一國用武力強行佔領他國領土,只要能在足夠長的時間內和平統治,則可合法獲得此領土。為了避免助長侵略,另要求佔領方需公開宣告主權,且其它國家對此沒有異議才算數。該原則一直爭議較大,但實際案例中仍有應用。日方即使在“無主地先佔”這一環失利,仍然可以轉投“時效”的主張)。但日方的“秘而不宣”對釣魚島“無主地”的屬性並沒有影響,而清政府既沒公開宣告過主權,也沒進行過實際統治,更牛逼的是直到70年代釣魚島發現石油之前,中國在七十多年的時間裡也從來沒有對日本或美國在釣魚島上進行的統治表示過任何異議。

 

上世紀70年代,一位身在美國的“盛家後人”盛毓真橫空出世,出示了一張1893年慈禧將釣魚島賞賜給盛宣懷的手諭,以證明清政府並不是沒在這根電線桿上撒過尿。保釣派獲此至寶,頓時欣喜若狂,盛毓真一時也成為愛國明星,跑到台灣騙吃騙喝了一陣。孰料好景不長,兩岸學者先後發現此手諭不僅格式混亂,而且犯了若干穿越錯誤,例如盛宣懷提前三年升了官、慈禧用了早就棄之不用的印章等等,斷定係偽造之作。更扯淡是,就連盛家的其他後人都不知道自己老爸居然在美國搞出個女兒,而且還私下把這麼重要的文件交給她,但一時間也無法確定對方身份真偽。直到盛毓真多此一舉,拿出另一份偽造的“家書”,眾人一看,我嘞個擦,根本就不是老爹的筆跡嗎,這才真相大白。事情敗露之後,這個騙子居然還跑到盛家要求對方配合作假,共保錢途無量(詳情見宋路霞著《盛宣懷家族》,上海科學技術文獻出版社)。

 

除了這個偽造的證據,中方還認為釣魚島是包含在“台灣附屬島嶼”內隨著《馬關條約》一起割讓給日本的,可見確實是清朝領土,理應遵循《開羅宣言》及《波茨坦公告》中的有關規定還給中國。問題是,日本早在《馬關條約》前三個月就已經將釣魚島劃入沖繩治下,而且當時清政府擔心日本的魔爪伸得太長、把福建沿海島嶼也一併擴展到“台灣附屬島嶼”中去,要求雙方以地圖形式確認割讓的領土,而日方所出示的地圖中根本沒有把釣魚島畫在其中。此後雙方簽署了《交接台灣文據》,表示一切“均皆清楚”。很不幸,今日的保釣人士似乎仍然沒搞清楚。

 

說到這裡事情已經非常不妙了,但這還沒完,日方還有一個主張,即釣魚島是琉球群島的一部分,理應屬於日本,因此中國這邊還得拼著老命去證明絕對沒這回事。根據中日雙方的古籍記載,在古琉球時期,釣魚島肯定不屬於琉球。但是自日本1895年將釣魚島劃入沖繩轄境以來,不僅是日本和美國,連中國都開始宣稱釣魚島屬於琉球了。 1953年《人民日報》和1968年台灣的《聯合報》倒還不算什麼,殺傷力最大的是1920年民國駐長崎領事給日本政府發出的感謝狀,裡面直接稱釣魚島為“日本帝國沖繩縣八重山郡尖閣列島”。而美國在1950年發布的軍政府22號令、1952年68號令、1953年27號令以及日本政府在1952年發布的《日本外交文書》中都將釣魚島算作琉球的一部分,其立場是非常明確的。之前有《文匯報》報導指出1944年日本政府曾自擺烏龍,把一起發生在釣魚島周邊的漁場糾紛判決給台北州管轄,後經考證發生又是個偽證,看來唯一一個搞不清釣魚島到底屬不屬於琉球的國家就只有咱們中國了。事實上,今天還有一批保釣派的理論便是“釣魚島屬於琉球,琉球屬於中國,因此釣魚島屬於中國”。對此我只能勸他們不要痴心妄想,琉球現在屬於日本基本已是無法改變的事實,要想讓日本人吐出琉球,只能期待他們國家裡也出個像毛主席那樣視領土如糞土的神人了。

 

綜上所述,除了我之前所指出的託管問題之外,中國在釣魚島問題上其實一直在做出種種與自己的主張自相矛盾的舉動。而這些舉動之所以會頻繁產生,正如我之前所說:中國在釣魚島發現石油以前,從來沒有真正將該島看成過自己的領土。如今整天忽悠什麼“自古以來神聖不可分割”,對外裝流氓破壞中日關係,對內搞忽悠煽動民族主義,除了降低中國青年的平均智商並給盛毓真之流提供市場以外沒有任何意義,反倒不如李登輝當年一邊老實承認釣魚島屬於日本、一邊提出漁權談判來得實惠。如今的中國揮舞著那幾本古書,對種種近現代的不利證據採取視而不見充耳不聞的態度,彷彿我們假裝不知道別人就不會提了,把耳朵捂上鈴就不會響了,在此我只能對諸位保釣人士說一句:一帆風順。


〈人民日报〉 1953 年 1 月 8 日的第一段第 2 行中明确说,“琉球群岛包括尖阁诸岛”(日方叫法 , 即中方所称的钓鱼岛 )
〈人民日报〉 1958 年 3 月 26 日的第三段第 2 行开始,明确指出 “ 中国绝不放弃对琉球的主权 ” 的说法是美国人恶毒的挑拨造谣,即中方从没说过: “ 中国绝不放弃对琉球的主权 ” ;


〈人民日报〉 1958 年 3 月 26 日的第四段第 3 行开始,又明确说“这些岛屿在过去任何国际协定中均未曾被规定 脱离日本”。

  1971 年美日签署归还冲绳 协议之时,正值中美关系正常化谈判,但中方并未将钓鱼岛纳入谈判条件;

1972 年美国正式将钓鱼岛交给日本, 7 月中日邦交正常化谈判,中方明确表示 “ 钓鱼岛与恢复邦交相比算不了什么问题 ” , 9 月《中日联合声明》发布,只字未提钓鱼岛。
—— 日本占有钓鱼岛由此成为 既成事实。

现在,日本认为钓鱼岛归属日本的一个重要理由是: 1972 年,美国将包括钓鱼岛在内的冲绳正式归还给日本时,中国政府并没有提出任何异议;中日双方签署的正式文件中,也从未涉及钓鱼岛问题。

1972 年 7 月 27 日,周恩来接见代表日本进行邦交正常化谈判的日本公明党委员长竹入义胜时
说:
“ 我并不了解尖阁列岛,没有关注尖阁列岛,竹入先生您也不关心尖阁列岛吧? ”
“ 钓鱼岛的问题没有必要涉及,它与恢复邦交相比就算不了什么问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