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縁居

如前所述,執行若不力,當要評估考核時,就會花很多時間仍無法確定問題是來自計劃面還是執行面。執行力強的單位或個人,會在擬定計劃時,即嚴加控管並訂定出一套清楚可行的計劃,則在檢討評估時,就可以容易地修正計劃的不足處。

 

我在此強調執行面是針對華人社會的民族性與西方社會不同。一般而言,華人比西方人和日本人聰明許多,甚至有過多的小聰明。他們可以輕易地擬定計劃,但執行力卻要打折扣。有人也說,中國人太聰明,個人對個人作戰時一定贏,但若打群體戰時,則像一盤散沙。十個西方人也許只能做出一套計劃,但執行力百分百;反觀十個華人可以做出十一個計劃,且可能每個計劃洋洋灑灑、眼花繚亂。甚至在相同的計劃下,卻在執行時出現好幾個方向,如多頭馬車,力量分散,沒有效力。因此對於華人社會而言,執行力是個考驗。

 

例如德國人的民族性與華人民族性不同點就在於,前者的執行力相當強,因此當問題出現時,幾乎可以斷定是計劃出問題。或德國人將一個大計劃分為數個小計劃來執行,每個小計劃完成並整合後的結果,完全相等於大計劃要的結果。這表示他們的強項在於執行力,不會有陽奉陰違的情形。

 

依我個人在僱用員工的經驗上,在挑選德國人為我的員工時,通常我會特別看重他的計劃能力,也就是他的聰明才智,而較不考慮他的執行力,因為一般而言德國人的執行力都相當好;相反地,若我挑選華人為員工時,則我會偏重他的執行力,而較不去考慮他的計劃能力,因為華人通常都可以做出計劃,理論強但執行力較差。

 

人的能力不是與生,俱來必須要有意願執行某些挑戰,才會培養出能力,公司狀況亦是如此。我們無論所做所為再大,都未能用盡所具備先天潛在的智識能力,故人的成就大小,並非為能力所侷限,而完全依其執行力而定。有執行意願,即便是「摸石子過河」,亦能通過執行力的考驗,逐一培養執行能力,則如「精誠所至,金石為開」,必能達到所要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