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縁居

 

 

【聯合報╱李家同/清華大學榮譽講座教授(新竹市)】 2011.02.10 03:16 am
 
最近,我常常看到文章,好像在說我們國家的富豪只會捐政治獻金,而不會做善事。我實在替台灣的富豪叫屈,我們不能看捐的多少,而應該看他所捐的,是不是他儲蓄中重要的一部分,更應該看看他是否非常尊重受捐贈的人。

 

我們國家有很多公益團體,在替弱勢的人服務,大家只看到他們的工作,但常不知道這個團體是如何成立的。這個團體的負責人又往往是教授,絕對不可能是由他自掏腰包成立的,因為要做這種事情,少說也要七八百萬,很少教授有這個能力,而且這才開始,每年可能都要這麼多錢。

 

這些團體成立之初,往往是一兩位有錢人士捐的錢,值得注意的是,這一兩位善心人士,不僅社會大眾現在不知道他們是誰,將來也永遠不會知道。這一種人,捐助的動機,當然不是為了節稅,因為他們也常捐錢到國外去,無從節稅也。

台灣有的是公益團體,這些公益團體,幾乎全靠台灣的善心人士捐獻存活,這些人捐了錢,這些公益團體也不太會替他們敲鑼打鼓地宣傳;善心人士很少要求被捐獻的團體如此做。

 

有一次,我去一個團體演講,演講完了,走出演講廳,在飯店大廳中遇到一位婦人,她遞給我一個信封,轉身就走,信封上寫:捐給博幼基金會,可是沒有姓名,當然也沒有地址。我以為她是那一個團體中成員的太太,可是大家都說並不認識她。

還有一次,我收到一封信,信裡面夾了一張發票,然後說這張發票中了獎,但是他要捐掉,由我決定捐給誰,信上沒有留下名字和地址,從信封郵戳看來,是從台中寄出的。我將這張發票交給了一個天主教會辦的兒童中心,事後我才知道,這個獎是二百萬元。

 

還有一次,在一個公益團體看到一家電子公司的老闆,和這個團體的負責人談話,事後那位負責人告訴我,這位老闆來問他,希望得到多少錢,他說了一個數目,那位老闆捐了他兩倍的錢。

 

我一直認為,台灣是一個充滿愛心的地方,不分貧富。有一個團體,要照顧很多的人,可是每個月的伙食費卻又非常之少,政府知道這個團體裡面的伙食是很好的,但不了解為什麼財務報告中,伙食費如此之少。後來發現,這團體座落在鄉下,這裡的人常常會捐柴米油鹽,伙食費因此就不多了,因為所用的材料,都是人家捐的。

 

我又知道有一個團體,他們每個星期日就會有人送相當好吃的麵包來,已經送了幾十年,幾十年來如一日,這位善心人士也從來沒有希望大家知道。

 

這個年頭說台灣好話,並不是一件流行的事,但是台灣有的是默默行善的人,這卻是鐵一般的事實,我們不該不知道。